急診室的春天 Dec 19,1995

這週有關醫學的道理比較不深奧, 劇情也比較平淡些。

1。 一個攝護腺肥大的老人酒鬼(路易)。 攝護腺肥大會排尿困難, 而喝酒會增加尿量。 老人喝了7杯啤酒後, 尿解不出來, 到急診哇哇叫, 急診給他放了個導尿管, 尿就可以通暢了。 他當然逮到機會, 再去喝個過癮。 (老人家, 尿解不出來, 很痛苦, 是急診常見的病人。 一般是放個導尿管, 改天再安排攝護腺肥大的手術。 )

2。 撞倒人的司機, 突發胸痛, 結果是主動脈動脈瘤, 那是血管撕裂成兩層的病症。 (併發症很多, 手術的死亡率也很高)

3。 下腹痛的女病人: 我們看到醫師把手壓下去後突然放掉。 如果很痛表示腹膜有問題了。 (英文叫做 Rebound pain) 一般人懷孕也不會這樣。 最常見的是盲腸炎。 本病人是子宮外孕。 (受孕在子宮, 當胎兒長大時, 子宮像氣球樣變大。 如果受孕不在子宮, 例如輸卵管, 輸卵管是不會像氣球樣漲大的, 最後就會破掉。 要手術拿掉。

4。 打嗝:醫學上, 打嗝叫做橫隔抽筋。 當疾病刺激橫隔時就會抽筋─打嗝。 檢查結果發現是靠近橫隔的肺部有囊腫。 這種細菌對一般人不會致病, 因此懷疑病人的抵抗力有問題, AIDS (後天免疫欠缺症候群)一般是針頭, (吸毒), 不正常性關係引起。 (以前還會問, 是否同性戀, 現在不問了)

5。 病人的未婚妻, 無法接受這個事實。 我想, 這裡面有點問題。 不管旁邊的是誰, 未婚妻或父母, 病人的隱私, 未盡到責任。 除了病人生命垂危, 可將病情告知監護人以外, 別人是不可隨便問病情的。 別人也不可以隨便要求出具診斷書的。 何況, 他的 AIDS (HIV) 尚未證實。 尚未證實, 就毀了人家的婚姻。

6。 雜項:
* 本集仍表現上集醫師喪失產婦後的情緒。 我想, 「失敗」在醫師心中終究是失敗, 大家都知道那是醫學的極限, 救不起來不是他的錯。 不過, 前一刻, 產婦還為孩子取了 3 個名字, 讓醫師挑, 結果就死了。 「大家都知道, 可是她先生知道嗎?」
* 兩個實習醫師, 都在比誰積分高, 只有一位可以被錄取。 裡面當然有競爭。 女的很用心地縫合傷口, 縫多積分高。 男的本來已去睡覺了, 卻逮到徒手直接心臟按摩的機會, 讓女的很不是滋味。
* 本集有一幕, 主任的考題;瞳孔縮小併臉部流汗是什麼病, 結果醫師回答不出來, 掃地的(芭比)答出來了。 在前幾集有介紹, 該掃地的, 本是東歐的一個心臟血管外科醫師, 落難到美國, 因為語言問題, 還沒考到美國的執照, 暫時當掃地的。 不是平常人也。
*我個人很不喜歡主管以演習的名義試班。 尤其主管如果是行政人員而不是醫療人員時, 更甚。 近幾年, 醫院的醫管風氣很盛, 行政人員為了績效, 層級都比醫師大, 常指揮醫師, 很不習慣。 醫療風氣變成講績效, 不講品質。

(如有錯誤請指正, 本人只是腦神經外科醫師)


ZMR.bbs@eden.ee.nctu.edu.tw (阿瑞) wrote:
> 我想這是病人堅持可以讓他未婚妻聽,醫生才說的吧!
> 而且如果未婚妻不知情而事後造成傷害,對她也不公平
> 吧!

如果他知道醫師要講的不只是打嗝,我想他就不會堅持他未婚妻可以聽了。
又,如果我是那位醫生,我不認為我的問題會得到真正的答案。
他怎麼可能承認呢?私下不是更好?
不管對他未婚妻公不公平,醫療法上的保護只及於病人。
即使他們已經結婚了,以妻子的身份也無法要求醫師告知病人身體狀況的。
要知道的話要病人本身同意。
實務上最常見的是車禍肇事者要求醫師出具診斷書。
沒病人的同意或委託書是拿不到的。
保險公司也一樣,他不能來調閱病歷,或要求診斷書。必須要附病人的同意書。

所以,要知道未婚夫的健康狀況,還是要與未婚夫商量。
他要瞞騙,也沒辦法。
(可以告訴他,不給我看,我就不跟你結婚)
美國的醫護人員,不小心抽血匝到針就可能會得 AIDS. 
病人輸血也可能得到(澎湖愛滋小孩)。所以,不一定是風流引起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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